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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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提升检察人员的纪律意识与业务水平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“检学讲堂”平台作用,于近日组织开展了一场以“三个规定”为核心的专题培训活动,全院检察人员积极参与,收获颇丰。
培训伊始,通报了本院第一季度“三个规定”填报情况,主讲人深入阐释了“三个规定”出台的背景与深远意义。从维护司法公正的宏观层面,到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的微观角度,详细解读了“三个规定”对于构建公平正义法治环境、守护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作用,让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“三个规定”不仅是约束权力的“紧箍咒”,更是保护自身的“护身符”,从思想根源上筑牢了抵制干预司法的“堤坝”。
在主要内容讲解环节,主讲人结合实际工作案例,对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进行条分缕析。通过对比违规与正常履职行为,精准划定行为边界,让检察人员清晰知晓工作中的“可为”与“不可为”,有效校准了检察工作行为“指南针” 。
针对“三个规定”记录填报工作,培训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指导。不仅详细拆解了填报入口、信息内容、提交审核等流程,还着重强调了全面、如实、及时填报的原则,明确了“干预主体、时间、方式、内容”等关键记录要点。同时,设置现场答疑环节,对检察人员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,消除填报认知盲点,为规范填报提供有力支持。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“检学讲堂”平台作用,把“三个规定”学习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,强化日常监督检查,将“三个规定”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检察人员的重要指标,以制度刚性守护司法公正,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,为法治彭阳建设贡献坚实检察力量。